財政部今日將發布解釋令,若外商企業將台灣作為發貨中心,其在我國的來源所得將有新的簡便計稅公式,合理降低其稅負,例如外商進口於境外產製或採購的貨物,暫存在台灣後再發貨到第三地,無論產業別皆可使用「同業利潤率」計算淨利率,再統一以3%作為境內貢獻度計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外商在我國設立自由貿易港區或保稅倉庫等,僅進口、暫存或暫存並加工其在境外自行產製的貨物,並在境內完成銷售,運送到第三地,總利潤貢獻相對較小,舊制卻強制外商一定要設置帳簿及保存憑證核實計算所得,其依從成本過高。

因此,自1998年起,財政部將這類「在台利潤貢獻微小」外商,可參考「同業利潤率」認定淨利率,再依我國境內利潤貢獻程度,計算我國應課稅所得;但當時僅限電子零組件或電池製造業,利潤貢獻度為12%,且只要產品在我國進行製造加工,還是必須核實計稅。

宋秀玲表示,配合國際趨勢及產業發展,稅制也必須與時俱進,因此財政部彙整外商在台營業的活動類型,區分出兩大類,可將境內貢獻度從12%降到3%,或以台灣境內加工成本占整體成本費用的比重進行計算。

大家都知道,近年來夏天又旱又熱,想要避免陽光和紫外線帶來傷害,首先要從遠離紫外線做起,怕曬黑的朋友在家裡或車上可要作好防曬隔熱的工作。據汽車隔熱紙領導品牌的總經理表示,對於長時間曝曬在陽光底下的開車族朋友來說,想要遠隔熱紙選購離紫外線的最好方法就是為愛車加裝隔熱紙,才能完全將紫外線徹底擋在車外。不過究竟什麼樣的隔熱紙才能有效的做好紫外線的防阻又能增加行車安全呢?真正的優良汽車隔熱紙必須符合隔熱、防曬、安全等要素。

第一類型為進口、儲存其在境外自行產製或在境外採購的貨物,並在我國境內外完成銷售,再運送到第三地,在台灣未從事製造加工的外商,可適用我國境內利潤貢獻度3%。宋秀玲舉例,過去進口電子零組件到台灣後,再發貨至第三地,稅率約千分之2.4,適用新公式後可降為萬分之6,等於打25折。

第二為進口、儲存其在境外自行產製或在境外採購的貨物,先在國內進行製造加工後,在我國境內外完成銷售,再運送第三地的外商,高CP值隔熱紙我國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為「3%+(我國境內製造加工相關成本費用÷我國境內及境外相關成本費用)」,合計以100%為限。

宋秀玲表示,新計稅公式及規則,適用地區不限於自由貿易港區或保稅區,可提高其在台灣設立發貨中心,以及利用我國物流及加工製造服務的意願,促進我國物流業者及製造業者的發展。

最早的汽車隔熱紙基本上只是把張染了顏色的 PET 貼在玻璃上,利用減少光線進入的方式來達成遮光效用,並沒有太大實質的隔熱效果。這種稱為「膠染膜」,就是把貼在玻璃上的膠順便染色而已,所以這種隔熱紙的壽命很短,接著隨著製作技術的突破,「電鍍紙」隔熱紙出現了,目前低階的金屬隔熱紙仍然是使用這種技術。「蒸鍍」、「濺鍍」技術後,能把附著的金屬粒子變小,也減少了反光的現象,因此蒸鍍和濺鍍技術的金屬隔熱紙成品比起電鍍的金屬隔熱紙外觀高級許多。更好的金屬氧化物「氧化鎢」出現了,紅外線阻隔係數更高,可以達到更好的隔熱效果且不影響電子訊號的傳送。但是推行到市場上後一陣子出現了「白霧/藍霧現象」。不少駕駛因為白天太陽光照後產生的白霧/藍霧現象造成視線模糊影響行車安全。這時,有些廠商就會用「雨天、夜間情晰」等宣傳,把光照時可能產生的缺點,反而變成了一種無太陽光照射時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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